域名仲裁幾乎每天都在上演,絕大多數是企業為了維護自己的品牌利益而采取的訴訟措施,當然也有小部分企業是打著訴訟的旗號,無視他人合法資產采取的惡意仲裁。
實際上,我曾經多次報道過類似的案件,盡管有的終端明顯是碰瓷而來,但是法院并未對這樣的惡意行為有任何措施,可以說正是這樣的態度導致不少企業無端提交訴訟,反正贏了就賺到了,就是輸了也沒什么大不了,花不了幾個錢。
近日,我在海外又看到一起域名仲裁案件,這回我要給仲裁小組的成員點贊。
據了解,前段時間UDRP仲裁小組收到針對域名Zoyo.com的訴訟。投訴人宣稱被告的域名zoyo.com侵犯了他的商標所有權,并且認為根據域名的whois信息顯示,對方是今年4月份才持有的域名所有權,或是意圖面準他們。
但是仲裁小組都對他們進行了一一駁回。首先,小組成員了解到,投訴人是今年3月份才注冊的公司,而商標權利日期是今年2月份才有的,所以小組成員并不認為被投訴人是惡意域名,或有意針對他們。
其次,投訴人說被投訴人是今年4月份拿到的域名,所依據的證明是whois信息的更新記錄。但實際上,根據被投訴人的表示,這枚域名在早幾年前就已經收購了只是今年更新了一下whois,這并不能小組成員也對此予以否定。

另外,域名持有人曾表示,這個域名是他在幾年前以10000美元的價格買的,但是他愿意以同樣的價格10000美元出售。我在查詢域名whois信息時發現,這個域名在2008年就曾通過sedo以9292美元的價格出售,無論如何被投訴人的10000美元出售價可以說是相當實在了。但是投訴人仍然未打算收購,而是想著通過仲裁途徑。
因此,專家小組在調查后認為,投訴人的行為是錯誤的,他們的訴求并不合理。根據小組對現有調查記錄,小組駁回了投訴人的仲裁訴求。
據我所知,這次的域名仲裁案,被投訴人實際上并未到場,但是仲裁小組只要證明投訴人的證據不合理,一樣可以保住投訴人的域名。所以,我還是給小組成員點贊,對這種惡意仲裁行為就是不能縱容。
我們知道很多優質域名實際上早在十幾年前都被注冊完了,現在的想要好域名基本只能通過域名購買途徑,而大多數的企業創立時間甚至都比域名注冊時間晚,商標的注冊時間就更不用提了。聰明的終端會早早的收購域名,經營企業,而自作聰明的企業則想著做不花錢的事,這可能嗎?時間越久,域名的收購成本越高。
